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
一、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对于通过外购或自行建造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
1. 借:投资性房地产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 计提折旧或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3. 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4.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同时,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1. 对于外购或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 将非投资性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调整: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方差额)
贷:开发产品等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方差额)
3.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公允价值变动进行调整: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或相反分录(根据变动情况进行借贷方向调整)
后续操作如租金收入、处置等,与成本模式计量下的分录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