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债务先由企业全部财产清偿。企业不能清偿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特殊情况下,如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债务,应承担相应责任。有限合伙人若被误认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需承担相应责任。新入伙和转变身份的合伙人,对相应债务也有特定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责任详解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首要依靠企业的全部财产。当合伙企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各类合伙人将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一、普通合伙人的责任
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普通合伙人负有无限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企业财产无法覆盖债务,普通合伙人必须以个人财产来承担清偿责任,且这种责任没有限额。
二、有限合伙人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有限合伙人仅在其出资的范围内对企业的债务负责。
三、特殊情况的债务责任
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若某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企业负债,他们应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则以其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对于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债务,全体合伙人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合伙人之间的追偿权
当普通合伙人因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支付的金额超过其协议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时,他们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五、有限合伙人的交易责任
若第三人合理认为有限合伙人是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则该有限合伙人需承担与普通合伙人相同的责任。若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企业名义交易,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六、新入伙与转变身份的合伙人责任
新加入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的企业债务,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若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或对普通合伙人身份转变,他们需对其在作为相应身份期间的企业债务承担相应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的债务责任明确,各类合伙人需清楚自己的责任范围,确保企业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