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编制会计凭证不符合规定。
出纳编制会计凭证是不符合规定的操作。通常情况下,记账凭证应由会计根据具体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来编制,并在审核原始凭证后进行。这是确保财务记录准确性和规范性的重要步骤。
在会计实务中,对于收入的账务处理,通常会有特定的流程。当收入发生时,会计会记录借方的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同时在贷方记录主营业务收入以及应交税费中的应交增值税。这样的记录方式,既体现了交易的实质,也符合会计的借贷记账原则。
出纳与会计的职责划分
在财务工作中,出纳和会计各自承担着明确的职责。出纳主要负责现金和银行票据的收付,而会计则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以及进行账务的处理。由于会计凭证涉及到具体的经济业务内容和金额的确认,所以应当由会计来编制,以确保凭证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规定的意义与实际操作
遵循规定是为了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如果出纳参与编制会计凭证,可能会因为对业务内容理解不够深入而导致凭证编制错误,从而影响整个账务处理的正确性。在实际操作中,应明确分工,确保会计凭证的编制工作由会计专业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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