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分录做法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进行计提。具体分录为:计提时,借:税金及附加—应交城建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次月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贷:银行存款。以此确保税款的合规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分录操作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基准进行计税的一种税。在进行会计分录时,需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及会计准则进行操作。
计提城建税时:
1. 借方科目:税金及附加——应交城建税。
表示公司根据税收法规计提的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 贷方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表示公司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金额。
次月进行缴纳时:
借方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表示公司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金额。此时,借方科目与上月计提时的贷方科目相对应,确保账务平衡。
贷方科目:银行存款。表示公司使用银行存款进行税款缴纳。
实际操作中,还需注意核对税务部门提供的具体数据,确保准确无误地完成税款缴纳工作。同时,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确保税务工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以上分录格式严格按照会计原则与税收法规进行表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