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对公受托理财赎回时的会计分录处理。赎回理财产品时,将银行存款增加,同时将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减少,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应交税费也需要处理。对于产生的收益,不保本收益不需缴纳增值税,而保本型、保本保收益型、保本不保收益型则需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若持有未到期转让,需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以上处理需遵循财税2016年140号通知。
对公受托理财赎回会计分录详解
关于赎回理财产品的会计分录处理,具体细节如下:
一、赎回理财产品时的账务处理
当企业赎回理财产品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某某银行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某某理财产品
同时会产生投资收益,若需要缴纳增值税,则分录为:
贷: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针对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况)。
二、关于理财产品的增值税处理
企业购买理财产品,根据其性质(如保本型、保本保收益型等)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具体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持有期间或持有至到期产生的收益,对于不保本的收益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若理财产品转让,则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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