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债券的基本要素包括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股票利率或股息率、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赎回条款与回售条款以及转换价格修正条款。其中,有效期限指债券存续期间,转换期限是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期间,股票利率或股息率指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转换比例或价格表示可转换债券能转换成普通股票的股数或支付价格。此外,还有赎回和回售条款以及转换价格修正条款,规定了赎回和回售的具体市场条件和转换价格的调整情况。
可转换债券的基本要素详解
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兼具债权和股权特性的金融工具,其要素构成十分重要。以下为其核心要素的具体介绍:
一、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
可转换债券的有效期限与一般的债券相同,指的是从债券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续期间。在此期间内,债券持有者有权按照规定的转换期限将债券转换为发行人的股票。在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二、股票利率或股息率
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或股息率是由发行人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公司债券资信等级和发行条款确定的。通常,这一利率会低于相同条件下的不可转换债券。债券的付息频率一般为半年或一年一次,到期后,未转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应在5个工作日内偿还。
三、转换比例和转换价格
转换比例指的是一定面额的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普通股票的股数。计算方式为:转换比例 = 可转换债券面值 / 转换价格。而转换价格则是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价格,计算方式为:转换价格 = 可转换债券面值 / 转换比例。
四、赎回条款与回售条款
赎回条款允许发行人在一段时间后提前赎回未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通常,当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连续高于转换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公司会按照事先约定的赎回价格买回尚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回售条款则是在公司股票连续低于转换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
五、转换价格修正条款
这一条款主要针对发行人在发行可转换债券后,因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如送股、配股、增发股票、分立、合并、拆细等)导致公司股票名义价格下降时,对转换价格进行的必要调整。
以上就是可转换债券的基本要素,它们共同构成了可转换债券的特性,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