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库存现金盘亏的会计分录处理方式。在库存现金出现溢余或短缺时,首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记录,若为盘亏情况,则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库存现金。待批准处理后,如原因明确,可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进一步处理,如原因无法查明,则计入管理费用。此处理方式清晰明了地反映了库存现金盘亏的会计处理流程。
溢余和短缺的会计分录处理
库存现金盘亏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库存现金溢余
一、溢余情况
当库存现金出现溢余时,即实际现金数量超过账面记录,首先需进行记录。具体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溢余
二、批准处理后的分录
经过批准后,对于无法查明的溢余原因,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溢余
贷:其他应收款(如应收的现金溢余款)
或 营业外收入(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导致的溢余)
库存现金短缺
一、短缺情况
当库存现金出现短缺时,即实际现金数量少于账面记录,首先需进行记录。具体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短缺金额)
贷:库存现金
二、批准处理后的分录
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短缺,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如责任人赔偿)等科目(应收回的款项)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短缺金额)对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导致的短缺,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短缺金额)以上分录严格按照会计原则进行记录,确保了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