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抵扣进项税分录包括记录管理费用-差旅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银行存款等。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同票据的进项税额计算方式有所不同,如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等。具体计算方式按照原文规定执行。
火车票进项税抵扣分录操作说明
一、火车票抵扣进项税分录的基本格式
对于纳税人购进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具体的分录操作如下:
借:
管理费用-差旅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等
二、关于火车票进项税额的确定
当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 若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 对于航空运输,若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 (票价 + 燃油附加费) ÷ (1 + 9%) × 9%。
3. 对于铁路运输,若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 票面金额 ÷ (1 + 9%) × 9%。
4. 对于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若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 票面金额 ÷ (1 + 3%) × 3%。
以上内容严格按照原文要求润色,保持了原文每句话的表述意思不变,且没有删减任何信息。同时,遵循了文章中的“借贷”分录格式,并使用了段落和小标题进行格式化的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