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折旧从次月开始计提,即房地产出租后的下个月。投资性房地产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其折旧计提方式通常采用成本模式,在满足特定条件时也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同一企业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计提详解
投资性房地产,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为目的而持有的房地产,其折旧计提具有特定的规定。从次月开始,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折旧的计提。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成本计量是按照其获取方式,无论是外购还是自行建造,都是从租赁期开始日或用于资本增值之日起计算的。这意味着,一旦房地产进入投资性使用,其折旧计提也就随之开始。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存在两种模式: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通常情况下,企业应采用成本模式进行计量。但当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选择公允价值模式。但值得注意的是,同一企业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必须选择其中一种模式。
三、关于折旧计提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计提,企业应当按照相应的会计准则进行。这不仅涉及到会计处理的规范性,也涉及到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决策。正确的折旧计提,有助于企业更准确地反映其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
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计提是一个重要的财务处理环节,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