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税费时,会计需要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下的相关税费项目,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同时贷记“应交税费”科目下的相应税费项目。支付时,再借记“应交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这样记账可以清晰反映税费的计提和支付情况。
计提税费的记账处理如下:
计提税费
在记账过程中,针对税费的计提,需明确各项税费的分类并记录对应的借贷分录。具体分录如下:
1. 计提附加税费
借:税金及附加-城建税
借: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2. 计提应交税费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支付税费
当实际支付上述税费时,需进行如下分录记录: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贷:银行存款
以上分录中,借方表示支出或消耗,贷方表示收入或增加。在记录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实际业务发生的情况进行分录,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同时,对于税费的计提与支付,应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账务的清晰与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