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交采暖费发生的滞纳金属于价外费用,可以取得发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单位在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对于交采暖费产生的滞纳金,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交采暖费发生的滞纳金能否取得发票
关于交采暖费产生的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中,滞纳金被明确列为价外费用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也指出,单位和个人在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必须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收取的滞纳金应视为价外费用,需缴纳增值税,并且应当开具发票。
一、相关法规引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这其中包括价外费用,如滞纳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必须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二、滞纳金与发票开具
对于采暖费的滞纳金,由于其属于价外费用,因此在交易过程中应按照增值税的规定进行缴纳,并且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相应的发票。这不仅体现了法规的严谨性,也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交采暖费发生的滞纳金是可以取得发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