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在汇算清缴时,首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科目借入,再通过“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科目贷出,表示应缴税款增加。接着,使用银行存款支付税款,通过“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科目借出,“银行存款”科目贷入。最后,调整未分配利润,借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补缴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的写法如下:
在汇算清缴期间,若需补交企业所得税,进行以下会计分录处理:
1. 调整以前年度所得税费用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此分录反映了调整以前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将其记入应交税费科目。
2. 缴纳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通过此分录,表示企业所得税已经通过银行存款进行缴纳。
3. 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此分录表示对未分配利润进行调整,以反映之前年度的所得税调整。
以上分录格式遵循了会计的借贷记账原则,确保了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每一笔分录都精确地反映了经济业务的实质,确保了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在进行会计处理时,还需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