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率和消费税比例税率组成。对于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要先计算关税完税价格和关税的总和,再除以(1—消费税比例税率)得到。对于复合计税(如卷烟、白酒),还需加上进口征税数量乘以消费税定额税率。简而言之,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是依据多种因素计算得出的。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构成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是依据其从价定率来计算的。具体来说,对于一般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价格的组成公式为: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这意味着,您需要考虑应税消费品的关税完税价格与关税,再将其与消费税比例税率相结合,以得出准确的计税价格。
对于复合计税的商品,如卷烟和白酒,其计税价格的组成则更为复杂。计算公式为: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征税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这里,除了考虑关税完税价格和关税,还需加入进口征税数量与消费税定额税率的影响。
一、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基础构成
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是依据商品的价值来确定其税率的方式。其中:
1. 关税完税价格:指进口商品在缴纳关税前的价格。
2. 关税:国家对进口商品征收的税费。
3. 消费税比例税率:根据商品的价值确定的税率。
二、复合计税商品特殊考虑
对于卷烟和白酒等复合计税商品,除了上述基础构成外,还需考虑:
1. 进口征税数量:指进口商品的特定数量或重量。
2. 消费税定额税率:根据商品的特定数量或重量确定的固定税费。
通过以上细致的计算与考虑,可以确保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