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特殊情况的原始凭证,如飞机票、船票、火车票和汽车票等通常没有公章。因此,在接收这些凭证时,应确保其真实性和合规性。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盖章规定解析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明确规定,从外部单位获取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填制单位的公章以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这一要求是为了保障会计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确保每一笔交易都有明确的记录和凭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例如,某些常见的票据如飞机票、船票、火车票和汽车票等,由于这些票据的特殊性以及公众对其的广泛认可,一般并不加盖公章。这些票据由于其固有的特点和公认的真实性,被广大单位在接受时视为无需加盖公章的原始凭证。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未列明的原始凭证也可以不盖章。对于每一份从外部取得的凭证,我们仍应严格审查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其加盖了相应的公章。在会计工作中,我们必须遵循规范,确保每一笔交易都有明确的记录和凭证,同时也要注意审查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