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在年末结转应交增值税时,需先计算12月销项与本期进项及上期留抵的差额。若大于0,则结转未交增值税,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交税时,再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若差额小于0,可暂不做处理。年末时,电子账一般会做反向对冲,确保应交税费余额为0或保留留抵税额。
应交增值税年末结转分录操作指南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在年度结束时,需要进行应交增值税的结转处理。以下是具体的操作步骤:
12月销项与进项的处理
在12月份,根据销售情况计算销项税额,同时结合本期的进项税额以及上期的留抵税额。
如果销项减去进项和留抵后的结果大于0,意味着本月有应交增值税。此时,需要进行结转处理:
结转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缴纳增值税
当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销项减去进项和留抵后的结果小于0,则暂时不做处理。
年末的结转处理
到了年末,通常需要进行电子账目的反向对冲。
如果年末有应交增值税并缴纳完毕,经过对冲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余额应为0。
如果还有留抵的进项税额,则保留进项税的留抵税额的金额。
对于未抵减的减免优惠,也应予以保留。
在进行年末结转时,务必按照公司的实际财务情况进行操作,确保分录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