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原始凭证若存在失真、违规或不完整的情况,不能入账。如未加盖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和填制凭证单位公章,或凭证填写不完整、有涂改、不符合开支范围和标准等情况下,均不能作为有效凭证入账。
关于外来原始凭证的入账规定及注意事项
外来原始凭证作为财务记录的重要依据,其真实性、合规性及完整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财务安全和合规性。以下是不能入账的外来原始凭证的具体情况:
一、凭证的合规性问题
1. 应盖有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及填制凭证单位公章的凭证,若未加盖上述公章,则不能入账。
二、凭证的填写问题
以下情况若未填写或填写不符合要求,则凭证无效:
1. 未填写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且没有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三、名称与公章不符的问题
2. 填制单位的名称与其所盖的公章不一致。
四、接受凭证的单位问题
3. 未填写接受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写的名称与本单位不符。凭证的联次必须相符,不得有涂改现象。否则,该凭证不得入账。若凭证有涂改痕迹,应重新获取原始凭据。
五、经济业务与开支问题
4. 凭证所列的经济业务不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或开支标准。若经济业务超出规定的范围或标准,则该凭证不能作为记账依据。凭证所列的金额及数量必须计算正确,若有错误,需重新核对并修正。在接收外来原始凭证时,务必仔细核对每一项内容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规性。企业需高度重视外来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