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期间研发费用可以正常加计扣除。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若形成无形资产,则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清算期间研发费用可正常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在清算期间,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可继续享受优惠政策。对于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若未形成无形资产并计入当期损益,则企业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在税前进行加计扣除。自2021年1月1日起,这部分费用可以享受100%的加计扣除。若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则自同年起,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进行摊销。
具体细节如下:
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对于制造业企业在研发活动中产生的研发费用,如果未形成无形资产,企业可以在原有的扣除基础上,再享受实际发生额100%的加计扣除。这意味着企业可以更大程度地减少税负,从而更有效地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无形资产的税前摊销
若研发费用形成了无形资产,企业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进行税前摊销。这一政策有助于企业更快地实现研发投入的回报,降低研发风险,进一步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
以上政策对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推动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