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取决于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以及公允价值是否可靠计量。如果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以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账面金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换出资产的当期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当交换满足特定条件时,以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若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以此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的成本。具体原则如下:
一、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
当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并且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都能可靠计量时,应当以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基础。同时,将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特殊情况下的计量原则
1. 当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时,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金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换出资产的当期损益。
2. 若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都无法可靠计量,同样按照上述方法处理。
在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计量基础和交换所产生损益的确认原则时,核心在于判断该项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以及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在实务操作中,需要谨慎评估各项条件,正确应用会计原则,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