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中资企业是指由中国境内的企业或企业集团作为主要控股投资者,在境外依据外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企业。这些企业由中国内地企业或者企业集团控股,在中国内地以外国家或地区注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这些境外中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被认定为居民企业。
境外中资企业的界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第一条的规定,境外中资企业是指:由中国境内的企业或企业集团作为主要控股投资者,在境外依据外国(地区)法律注册成立的企业。此类企业的主要特征在于其由中国内地企业或其集团主导控股,并在境外特定国家或地区注册。
为进一步明确这一概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第二条的规定,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简称“境外中资企业”)指的是由中国内地企业或者企业集团作为主要控股投资者,在中国内地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注册成立的企业。这些规定明确了境外中资企业的法律地位和税务处理。
主要界定标准:
一、控股结构
中国境内的企业或企业集团是主要的控股投资者,这是界定一个是否为境外中资企业的重要标准。
二、注册地点
这些企业是在境外依据外国(地区)法律注册成立的,意味着它们的法律主体和运营地点主要在境外。
三、管理实际机构
尽管在境外注册,但这些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往往在中国境内,这也是认定其为居民企业的重要依据。
通过对以上标准的综合考量,可以明确界定境外中资企业的身份和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