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范围包括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和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包括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销售免税项目等。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商业零售企业只对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部分消费品如烟酒食品等不得开具。摘要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详解
一、法律基础与常规开具要求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用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以及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这些规定确保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具有明确的法律基础。
二、具体开具范围
1.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销售免税项目。
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及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提供非应税劳务(除非应当征收增值税)。
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2. 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在此情况下,可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货物无偿赠送情形: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受赠者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商业零售企业的规定:商业零售企业只能对购货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需持有盖有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未提供证件,则不得开具。
5. 消费品开具限制: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非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总结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严格受到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制约,确保税收政策的正确执行。对于各类销售情形,必须明确是否符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避免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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