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税务机关会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比例不超过代扣税款的2%,并且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的年度最高限额为70万元。符合代扣代缴行为的纳税人可以取得税局返还的代扣代缴手续费。这一规定旨在规范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的管理。
付给扣缴义务人的手续费计算及规定
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下,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需代税务机关从支付给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收入中扣留税款并解缴给税务机关。针对这种代扣代缴税款的行为,税务机关按照不超过代扣税款的2%支付手续费作为对扣缴义务人的补偿。这一手续费的支付不仅体现了对扣缴义务人的工作认可,也鼓励了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履行扣缴义务。
具体的支付标准如下:
一、手续费计算方式
手续费金额 = 代扣税款金额 × 2%
二、限额与支付规定
1. 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的年度手续费最高限额为70万元。
2. 超过限额的部分将不予支付。
三、手续费执行比例
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已明确手续费比例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执行。
四、纳税人的权益
符合上述代扣代缴行为的纳税人,在完成相关手续后,可以取得税局返还的代扣代缴手续费。这一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执行。
为了更加规范手续费的管理与使用,要求扣缴义务人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手续费的合理使用,同时也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