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未认证的情况,如果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的逾期,如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等原因导致凭证逾期,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其他原因造成的逾期则按原有规定执行。
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未认证处理办法
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某些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未认证,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根据《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主管税务机关会审核并逐级上报,最终由国家税务总局进行认证和稽核比对。
客观原因造成的逾期情况
1. 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2. 凭证被盗、抢或邮寄丢失:增值税扣税凭证因被盗、抢或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3. 行政、司法机关行为及网络故障: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在办理业务时扣押凭证,或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逾期。
4. 经济纠纷及纳税地点变更: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凭证,或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导致凭证逾期。
5. 企业办税人员伤亡或疾病:企业办税人员因伤亡、疾病或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导致逾期。
6.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处理办法
对于上述客观原因造成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因其他原因造成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则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当遇到此类问题时,纳税人应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证明,以便顺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