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需根据处置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终止确认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并调整其账面价值。同时,计算剩余持股比例的商誉,对剩余持股按权益法核算,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流程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及投资收益等。这一过程涉及对子公司投资变动的全面评估和调整。
按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
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是一项重要的财务操作。具体应如何操作呢?
首先,当处置或收回部分投资时,需结转并终止确认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根据处置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计算剩余持股比例的商誉,并对剩余持股部分进行权益法核算。这一过程需要关注被投资单位自原投资交易日至部分出售交易日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同时,也需要调整相关流程中的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及投资收益等。
具体账务操作如下:
1. 结转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相关账目。
借:现金/银行存款(根据实际收款情况记入)
贷:长期股权投资(终止确认部分) 贷:投资收益(根据实际情况)
2. 计算剩余持股比例的商誉,并进行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商誉调整(剩余持股比例部分)
贷:其他综合收益——商誉调整(对应金额)
3. 根据权益法核算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部分。
借: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调整(变动部分)
贷:其他综合收益——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收益(变动部分对应的收益)等科目。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流程中的其他相关账目。通过以上步骤,可以有效地进行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