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会计处理。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非货币性项目按历史成本、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允价值计量分别处理,涉及汇率变动的差额也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不同项目的会计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资产负债表日及结算日的会计处理
对于货币性项目,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以及按固定或可确定金额收取的资产、偿付的负债,均采取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进行折算。因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一、货币性项目的处理
1. 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当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期的汇率不同,所产生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 结算时的处理:在结算外币货币性项目时,因汇率波动而形成的汇兑差额,同样纳入当期损益。
3. 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处理:对于此类资产产生的汇兑差额,也记录在当期损益之中。
二、非货币性项目的处理
1. 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2. 存货的计价:对于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若可变现净值以外币确定,需先将之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再与存货成本进行比较,确定期末价值。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如股票、基金等),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后的金额与原金额的差额,视为公允价值变动(包括汇率变动),并计入当期损益。若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此差额应记入资本公积。
这样的处理,确保了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反映了企业的真实经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