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分录制作,涉及换入和换出资产的计量。借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允价值),贷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涉及资产处置损益和税费。若以账面价值计量,则借换入资产按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计量,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银行存款等。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分录处理
在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分录时,首先要明确交换的资产类型及其价值。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具体分录如下:
换入资产的处理:
1. 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入处理:
借: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相关收入)
同时,若存在换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则会产生资产处置损益。
资产处置损益(换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或借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等(涉及现金交易的部分)。
以账面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当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账面价值计量时,换入资产的计量基础为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具体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倒挤计算得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原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等(涉及现金交易的部分)。同时记录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在处理会计分录时,确保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准确反映交易实质,确保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