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城建税时,会计分录的处理是: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税。这是因为计提城建税会导致税金及附加增加,需要将其计入借方核算。同时,这也导致应交税费增加,负债增加需要计入贷方核算。整个会计处理反映了城建税的计提和应交税费的增加。
计提城建税的会计分录处理
在财务记账过程中,计提城建税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当计提城建税时,会导致税金及附加的科目余额增加。根据会计原则,增加的部分应记入借方进行核算。与此同时,这一操作也会使应交税费中的城建税部分增加,负债因此增加,需记入贷方进行核算。
具体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一、税金及附加的借方核算
计提城建税时,首先要关注的是税金及附加的变化。这部分增加的费用应被记录在“税金及附加”科目下,具体表现为借方的增加。
二、应交税费的贷方核算
随着税金及附加的增加,接下来需要关注应交税费的变化。城建税作为应交税费的一部分,其增加部分应记入“应交税费—城建税”科目下,表现为贷方的增加。
计提城建税的会计分录为: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以上分录准确地反映了计提城建税时,税金及附加的增加以及应交税费的相应变化,遵循了会计原则中的借贷记账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