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现金盘点会计分录针对现金短缺和溢余的情况进行了说明。现金短缺时,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记录短缺金额,若责任人或保险公司需赔偿,则记入其他应收款,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记入管理费用。现金溢余时,先记入库存现金账户,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记录溢余金额,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款项记作其他应付款,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则为营业外收入。
库存现金盘点会计分录操作指南
在进行库存现金盘点时,可能会遇到现金短缺或溢余的情况。针对这两种情况,会计分录的处理方式如下:
现金短缺(实存<账存)
1. 报经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解释:记录现金短缺的金额,待进一步查明原因。
贷:库存现金
解释:反映实际库存现金少于账面现金的情况。
2. 报经批准后: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或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部分)
解释:如果找到短缺的原因,如责任人或保险公司应赔偿,则记入此科目。
借:管理费用(无法查明原因的)
解释:若无法查明原因,则作为管理费用处理,影响营业利润。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解释:对应上述借方科目,平衡账目。
现金溢余(实存>账存)
1. 报经批准前:
借:库存现金
解释:记录实际库存现金多于账面现金的情况。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解释:表示有待进一步处理的财产损溢。
2. 报经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
解释:如果多出的现金需要支付给他人,如有关人员或单位,则记入此科目。
借:营业外收入(无法查明原因的)
解释:若无法查明原因,则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不影响营业利润。
遵循以上会计分录操作,可以准确记录库存现金盘点的结果,并妥善处理相关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