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收益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等,这些收益不属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所得。期末,应将营业外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因此,对于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的情况,企业应当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收益的处理与记录
企业的非流动资产,当遇到毁损报废时,所产生的收益应被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营业外收入是企业除了日常营业利润之外所获得的收益。这一科目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指的是企业固定资产、长期投资等非流动资产由于各种原因(如折旧、损耗、事故等)导致的报废,进而产生的收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政府针对企业的某些特定情况或项目给予的补助,若与日常营业活动无关,其收益也计入营业外收入。
盘盈利得:主要包括现金盘盈等。存货和固定资产的盘盈则分别处理,不属于营业外收入范畴。
捐赠利得:企业接受到的来自外部的无偿捐赠,也属于营业外收入的一部分。
企业的账务处理中,涉及“营业外收入”科目时,应按照以下分录格式进行处理:
当期末时,应将“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具体的分录为: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这样,企业就能清晰地记录和追踪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所产生的收益,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