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适用于多种服务范围,包括经营租赁服务、有形动产租赁合同、销售或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动漫企业提供的特定动漫制作服务、电影放映等服务、仓储服务、建筑服务(清包工方式、甲供工程、建筑工程老项目)等。这些服务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简易计税适用范围详解
以下是一些简易计税适用的范围:
一、有形动产相关服务
1. 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前取得的有形动产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2. 在营改增试点前签订的尚未完成执行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二、不动产相关业务
一般纳税人销售或出租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这些不动产包括不动产的买卖和租赁活动。
三、固定资产销售
针对试点前取得的固定资产的销售,也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四、特定服务行业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以及经认定的动漫企业提供的特定动漫制作服务,包括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等在内的多项服务均适用简易计税。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等文化体育服务也包含在内。
五、建筑服务
对于建筑服务,以下情况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 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3. 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以上所述的各项业务,在满足相关条件下,均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每一项业务的适用范围都有明确的界定,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