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时,若使用的库存商品不属于可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需将进项税转出。领用库存商品时,会计分录为借:在建工程,贷:库存商品。当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将其转入固定资产账户。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与库存商品处理指南
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过程中,若固定资产不属于可抵扣进项税的范畴,则需进行进项税转出操作。当企业将其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时,同样要进行进项税转出。对于领用库存商品用于在建工程的账务处理,具体分录为:借:在建工程——XX工程,贷:库存商品——XX商品。
库存商品领用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领用库存商品以支持固定资产的建设时,意味着企业将这些商品转化为长期资产。在此过程中,会计分录表现为借增“在建工程”,贷减“库存商品”。这一操作反映了企业资产的形态转化,即从流动资产向长期资产的转变。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账务处理
当所建造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意味着该固定资产已完工并准备投入使用。此时,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这一分录表示将完工的固定资产从在建工程账户转入固定资产账户,标志着资产开始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在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时,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税务法规进行操作,确保账务处理的合规性。通过上述分录格式,企业可以清晰、准确地反映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及领用库存商品的过程,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