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时,会计分录的写法是:借其他货币资金,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投资收益(或借方)。这是因为出售金融资产导致资产减少,计入贷方核算;同时,货币资金增加,资产增加计入借方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分录详解
当企业处置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时,其账务处理方式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具体分录撰写如下:
一、资产变动概述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在出售时,意味着企业减少了其持有的金融资产数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少,在会计分录中应体现在贷方核算。与此同时,由于出售行为通常伴随货币资金的增加,这部分资产增加应记入借方核算。
二、具体分录处理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出售,账务处理方式为:
1. 借方科目:其他货币资金
代表企业因出售金融资产而获得的货币资金增加。
2. 贷方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表示企业减少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随着金融资产的出售,其在企业的资产总额中相应减少。
3. 投资收益账户处理
根据出售的实际收益情况,若产生盈利,则记入投资收益的贷方;若产生亏损,则记入投资收益的借方。这一账户反映了企业在金融资产出售中的净收益或净损失。
具体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或借方)
这一分录准确反映了企业在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的资产变动及相应的投资损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