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用原材料生产产品时,不需要对原材料购进环节的进项税额进行特殊处理。购进原材料时,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生产领用材料时,直接借:生产成本,贷:原材料。这样操作简洁明了,保证了账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关于领用本公司原材料的增值税做账处理
在生产过程中,领用本公司的原材料是常见操作。对于增值税的处理,关键在于理解原材料购进环节与生产领用环节的账务差异。
一、原材料购进环节
在购进原材料时,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等科目。
在这一环节,原材料的购进成本及其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都被记录。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是购进环节产生的与原材料相关的税费。
二、生产领用材料环节
当生产部门领用材料时,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这里,领用的原材料成本被计入生产成本,而不需要对原材料购进环节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做任何特殊处理。增值税的处理主要在于购进时的记录,领用时不涉及增值税的再次账务处理。
总结来说,领用本公司的原材料,关键是在购进时正确记录增值税,而在生产领用环节,主要关注原材料的成本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