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税率变动时,递延所得税的计算需考虑适用税率的确定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估计相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并采用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需复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若未来期间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反之,若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则应恢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所得税税率变动时的递延所得税计算
一、适用税率的确认
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首要任务是估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并以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率为基础进行计算确定。这一过程中,不考虑折现因素,即无论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资产均不予折现。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需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再次复核。若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充分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利益,应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当根据新的环境和情况判断,未来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相应恢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以估计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为基准,采用该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确定。例如,若估计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将在未来两年转回,且适用税率为25%,则按照此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
2. 资产负债表日复核:若判断未来可能无法充分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需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例如,若当前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为X元,预计无法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为Y元,则减记金额为XY/总应纳税所得额。反之,若情况好转,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则应相应恢复部分或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