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涵盖了现金的使用范围、现金的限额以及现金收、支的规定。企业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现金支付特定款项,如职工工资、津贴等。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核定,企业每日结存的现金不能超过核定限额。企业在收支现金时需遵守相关规定,如收入需当日送存银行,支付现金需经审核等。特殊情况需使用现金的,需向银行申请并经批准。
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可使用现金支付的款项包括多个方面。具体包括: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国家规定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等款项;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除此之外的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不得使用现金。
二、现金的限额
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银行核定,一般依据企业日常零星开支需要量来决定。对于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企业,可以适当放宽限额。企业必须确保每日结存的现金不超过核定的限额,超出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三、现金收支的规定
1. 企业库存现金收入应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如有困难,需经银行同意确定送存时间。
2. 企业在支付现金时,只能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直接从现金收入中支付。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需事前报请开户银行核定。
3. 开户单位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必须写明用途,并经审核后支付。
4. 在特定情况下,如采购不便、生产急需、抢险救灾等,可向开户银行申请支付现金,经审核后由银行支付。
现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企业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的安全与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