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余额递减法中的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该方法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按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并使用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进行计算。在折旧年限的最后两年,需调整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固定资产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详解
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前提下,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此法依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再乘以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以下是如何应用此方法的详细解释:
1. 初始应用:
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之初,首先根据其原价,不考虑预计净残值,计算其直线法折旧率。然后,以此折旧率的两倍作为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折旧率。
2. 折旧计算:
每一会计期间,根据期初的固定资产净值(原价减去累计折旧),使用上述双倍折旧率来计算该期的折旧额。这样,随着折旧的计提,固定资产的净值会逐渐减少。
3. 后期调整:
在折旧年限到期前的两年,需要对计算方法进行调整。此时,需将固定资产的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然后将余额平均摊销到这两年的每一期。
具体分录格式:
以借贷分录为例,每一期的折旧计提都会涉及“固定资产折旧”的借方账户和“累计折旧”的贷方账户。具体的数额则依据上述计算方法得出。
应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需特别注意固定资产净值的递减情况,确保在折旧年限内合理计提折旧,并在最后两年进行必要的调整。此方法能够更快速地减少固定资产的价值,反映其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