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销毁需经过严格手续,包括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并编制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时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督销毁过程。在销毁前,需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凭证,销毁后,监销人员需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监销情况。
会计凭证销毁流程及手续
在销毁会计凭证前,必须遵循一系列严格的流程与手续,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以下为具体的流程:
一、提出销毁意见与编制销毁清册
本单位的档案机构应会同会计机构,共同就销毁会计凭证提出明确意见。在此过程中,需详细编制销毁清册,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所销毁的会计凭证的名称、卷号、册数,以及其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同时明确销毁的时间。
二、负责人审批
单位负责人需在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对销毁行动进行审批。
三、监督销毁过程
在销毁时,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应共同派员进行监督。确保销毁过程符合规定,防止信息泄露。
四、核对与监销
监销人员在会计凭证销毁前,需按照销毁清册所列的内容,认真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凭证。销毁完成后,监销人员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关于监销的情况。
具体的流程与手续如上所述,各环节都至关重要,必须严格遵循,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安全与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