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支出的进项税额不需要分期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用于新建不动产或改扩建等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情况,其进项税额可分期抵扣,但这一政策在2019年4月1日后有所变化,不再分2年抵扣。具体规定可能因时间而异,需参照最新的税务公告。
改扩建支出的进项税额抵扣政策详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关于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的规定中,明确指出了改扩建支出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具体来说,纳税人用于新建不动产,或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可依照相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一政策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增值税的抵扣行为,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然而,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的公告指出,自2019年4月1日起,对于纳税人取得的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这一变化简化了税收流程,为纳税人带来了便利。对于之前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从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关于具体的借贷分录格式,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处理相关账务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相关法规进行操作,确保税收的合规性。
关于改扩建支出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企业需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相关法规进行具体的操作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