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及附加核算的内容
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相应的会计科目也进行了调整。“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现已更名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这一变更更好地反映了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
一、科目内容
“税金及附加”科目主要核算以下内容:
1. 消费税:针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税。
2. 城市维护建设税:为了城市维护和建设而征收的税。
3. 资源税: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而征收的税。
4. 教育费附加:与教育活动相关的附加费用。
5. 房产税:针对企业和个人拥有的房产征收的税。
6. 土地使用税:对使用土地的行为征收的税。
7. 车船使用税:对使用车辆和船只的行为征收的税。
8. 印花税:针对特定经济行为,如合同、凭证等征收的税。
企业在计提税金及附加时,会计分录如下: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各类应交税金。这样的核算方式,能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税务负担和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