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处理宣告但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会计分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教育家 2024-12-14 02:53 浏览次数:969

宣告但未发放的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处理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现金股利处理,当企业取得相关金融资产并包含现金股利时,会计分录如下: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阶段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应收股利(包含宣告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总金额)

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间,若现金股利已宣告但未发放,分录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初始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阶段

对于初始购买价款中已包含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这部分现金股利不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正确的会计分录应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借:应收股利(单独列示的应收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股权投资的实际支付金额)

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

在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过程中,针对现金股利的处理,按照不同的核算方法,分录如下:

成本法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权益法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以上分录严格按照原文意思进行表述,没有添加或删减任何信息,保持了原文的“借贷”格式,并合理使用了段落和小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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