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填写后,如果出现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此外,填制记账凭证时,需遵循连续编号、根据原始凭证填制等要求,出现错误需重新填制或采用红字、蓝字更正。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其他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摘要需简洁明了,遵循规范。
记账凭证的填写规范与操作指南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对记账凭证的填写有着明确的要求。以下是详细的内容:
一、基本内容与要求
记账凭证是会计工作的核心,其内容必须完备,包括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等。除此之外,还需有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等相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二、编号与填制
记账凭证应进行连续编号,确保每一张凭证都有唯一的标识。一笔经济业务可能需要多张凭证的,可采用分数编号法。每张凭证可以根据一张或多张原始凭证填制,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不得汇总在同一张凭证上。
三、原始凭证与分割单
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凭证外,其他凭证都必须附有原始凭证。若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多张凭证,可附在主要的凭证后面并注明其他凭证的编号。对于共同负担的支出,应使用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四、错误处理
若在填制凭证时发现错误,应重新填制。已登记入帐的凭证,在当年内若发现错误,可用红字填写与原内容相同的凭证进行注销,并用蓝字重新填制正确的凭证。只是金额错误的,可以另编调整凭证。
五、空行的处理
完成经济业务事项的填写后,如记账凭证有空行,应从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为了确保会计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每位会计人员都应严格遵守这些要求,确保每一张记账凭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下是针对记账凭证空行的处理要求:
六、空行的注销
在填写完记账凭证的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果有空行出现,为了确保凭证的清晰与规范,应当予以注销。注销的方法是从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开始,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这样的操作能够确保凭证的整体性和规范性,为后续的工作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