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进工程物资及原材料建造不动产的账务处理
对于购进工程物资及原材料的初始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一、购进工程物资及原材料
借:
工程物资
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应付账款等科目
此分录反映了企业购进工程所需物资及原材料,并为此支付相应的税费,款项暂未支付,形成对供应商的应付账款。
二、领用物资建造不动产
当领用上述购进的工程物资及原材料开始建造不动产时,会计分录为:
借:
在建工程——某某不动产
贷:
工程物资
原材料
此分录表示企业正将购进的物资和原材料用于不动产的建造,从“在建工程”科目反映出资产正在构建过程中。
以上分录严格按照会计原则进行书写,确保了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并真实反映了企业的经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