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动成本法与完全成本法的差异详解
变动成本法与完全成本法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
一、理论依据的差异
变动成本法的理论根基在于固定制造费用与特定会计期间的紧密联系。其认为,固定制造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作为销售收入的扣减项,并不应递延至下一个会计期间。而传统的完全成本法更注重成本补偿的一致性,其理论支撑是固定制造费用与产品生产直接相关,应作为产品成本的一部分,从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
二、应用前提与成本构成的内容不同
变动成本法基于成本性态分析,将产品成本划分为变动成本与固定成本。其中,变动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变动性制造费用和变动性销售及管理费用;固定成本主要包括固定性制造费用和固定性销售及管理费用。而完全成本法则将成本按用途划分为生产成本与非生产成本,其中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三、产品成本构成内容的差异
由于上述差异,两种成本计算方法在产品成本构成内容方面也有所不同。完全成本法下的产品成本包含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全部制造费用(包括变动和固定制造费用)。而变动成本法则将制造费用中的固定部分视为当期期间费用,与期末是否结余存货无关,产品成本仅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和变动制造费用。
四、存货估价及成本流程的差异
在变动成本法下,无论产品处于何种状态(在产品、库存产成品或已销产品),其成本仅包含变动成本,因此期末结余存货的计价仅基于变动成本。而在完全成本法下,固定性制造费用作为产品成本的一部分参与到期末成本的分配中,使得存货计价相对较高。
总结以上内容,变动成本法与完全成本法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企业在选择适用的成本核算方法时,需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与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