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不同类型的所得采用不同的计算方式。对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于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他所得则参照前两项规定计算。非居民企业需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详解
非居民企业取得特定所得时,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有如下规定:
一、针对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直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对于转让财产所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从收入全额中减除财产净值。
三、其他类型的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则参考前两项规定的方法。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或场所,或者虽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企业。
对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但所得与其无实际联系,那么只需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明确地说,非居民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遵循上述规定,确保其税收的合规性,维护税收公平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