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6〕47号文件,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提供此类服务时,销售额不包括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开具,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增值税征收方式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确实可以实行差额征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的规定,针对这一服务的税务处理有明确的指导。
第三条规定如下: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应当视为经纪代理服务来缴纳增值税。重要的是,其销售额的计算并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这些代为支付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应开具普通发票。
关于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若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在这种方法下,按照5%的征收率来计算并缴纳增值税。
对于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公司来说,了解并正确应用这一税收政策,能够确保其财务操作的合规性,并为企业带来税务方面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