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包括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记录租金收入,以及存在减值迹象时的减值处理。采用成本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需遵循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规定,涉及科目包括其他业务成本、银行存款等。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式
企业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通常采用成本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应遵循以下会计处理规定。
折旧或摊销处理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条款,按期(月)计提折旧或摊销。这一过程涉及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以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反映。
租金收入处理
企业取得的租金收入是投资性房地产的重要收入来源。在成本模式下,租金收入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并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以清晰记录这一块的收益。
减值处理
若投资性房地产出现减值迹象,应遵循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发生减值后,需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操作为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值得注意的是,一旦计提减值准备,其减值损失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企业应当细致且规范。在成本模式下,从折旧摊销、租金收入到减值处理,每一步都需精确操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特别是在涉及资产价值变动时,更要及时、准确地反映,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