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会计分录处理
一、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对于债务人:
1. 以资产清偿债务
(1)以现金清偿时,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应付账款等
贷: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时,债务人需处理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并确认相关损益。
借:应付账款等(按应付债务的账面余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等(按用于清偿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
相关税费处理:
借:应交税费
贷: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对于债权人:
在债务重组时,债权人需处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借:××资产(取得资产的公允价值+税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营业外支出(借方差额)、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支付相关税费)、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差额)
二、债务转为资本的处理
对于债务人,需将应付账款等转为股本或实收资本,并确认资本公积和营业外收入。
借:应付账款等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对于债权人,转化为长期股权投资等,并相应处理营业外支出和资产减值损失。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处理
对于债务人,涉及或有应付金额的,需确认预计负债。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公允价值)、预计负债、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对于债权人,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不得确认或有应收金额。
以上会计分录处理,需严格按照会计原则进行,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