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如果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对于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明确如下:
一、应税销售行为
当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时,纳税义务产生。具体的发生时间为:
1. 收讫销售款项的当天,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2. 如果先开具发票,那么开具发票的当天即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进口货物
对于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在报关进口的当天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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