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净残值的情况下,按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和双倍直线法折旧率计算折旧。年数总和法则是将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企业需在折旧年限到期前平均摊销固定资产净值。这些方法旨在使固定资产的大部分价值在前期收回,及早补偿所耗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操作指南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是一种针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其核心在于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初期多计提折旧额,后期少提折旧额。此方法旨在使固定资产的大部分价值在较早的使用期间内收回,从而及早补偿所耗资产的价值。
具体方法主要有两种: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
此法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以及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来计算。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 = 2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月折旧率
在折旧年限的最后一两年,企业需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进行平均摊销。
年数总和法
又称年限合计法,此方法是基于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再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来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是固定资产的尚可使用寿命,分母则是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 ÷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 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操作注意事项:
1. 加速折旧法的应用需遵循既定的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法定折旧年限的60%。
2.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确保遵循相关法规,正确计算并计提折旧。
3. 关于借贷分录格式,企业需根据自身的会计制度和规定进行记录。
通过合理的段落划分和小标题的使用,上述内容能够清晰地阐述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具体操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