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申报时按照应发工资进行计提,主要来源包括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的经费。成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上缴40%的工会经费给上级工会组织,未成立工会的则全额上缴并由上级返还使用,一般返还比例为60%。计提和实际交纳的会计处理也有所说明。
工会经费申报详解:应发工资作为计提基础
工会经费的申报是基于应发工资进行的计提。工会的主要经费来源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工会会员所缴纳的会费;其次是所有职工每月工资总额的2%部分拨交给工会。对于已经成立工会的组织,需要将所计提的工会经费的40%上缴至上级工会组织;若未成立工会组织,则需将全额的工会经费上缴至上级组织,随后上级组织会根据一定比例,通常为60%,予以返还使用。
一、工会经费的计提与分录
关于工会经费的会计处理,首先是在计提时进行分录记录。具体分录如下:
1. 计提工会经费: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二、工会经费的实际交纳与流程
紧接着是实际交纳时的会计分录:
2. 实际交纳: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这一流程确保了工会经费的透明性和准确性,保证了工会的正常运转以及职工权益的维护。同时,工会在使用经费时,也必须遵循相关规定,确保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成立还是未成立工会的组织,其工会经费的计提与上缴都是基于全体职工的应发工资总额,这保证了公平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