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购销合同的情况下,只要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仍然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多种凭证都被视为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及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等。因此,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并不只取决于是否有购销合同,而是取决于是否存在合同性质的凭证。
没有购销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即使没有明确的购销合同,只要存在具备合同性质的凭证,依然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
第二条 应纳税凭证
下列凭证均需缴纳印花税:
一、合同性质的凭证
购销合同凭证
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
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合同
借款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技术合同或具备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其他凭证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账簿
权利、许可证照
经财政部确定的其他需征税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即使没有专门的购销合同,但只要存在相关合同性质的凭证,依然需要履行印花税的缴纳义务。务必确保合规操作,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